“懲罰力度很低,很容易造假”,針對當前獸藥行業(yè)管理亂象,廣東團全國人大代表陳瑞愛日前向南方農村報記者表示,今年兩會將她提交關于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法》的議案,陳瑞愛說,必須將獸藥管理提高到國家法律的層面,通過立法的形式把好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關。據了解,目前這份提案已經得到了廣東團內超過30個人大代表的聯名。
資料顯示,早在2007年,汪惠芳等30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制定獸藥管理法的議案。但當時國務院國務院法制辦和農業(yè)部認為,2004年修訂后的獸藥管理條例在獸藥的研制、生產、經營、進出口、使用以及監(jiān)督管理方面進行了完善和強化,進一步增強了可操作性,加強了法律責任,議案提出的問題主要是獸藥管理條例執(zhí)行的問題。建議先對獸藥管理條例的實施情況進行必要的評估總結,在此基礎上再決定何時制定獸藥法為宜。
近年來,隨著毒奶粉、速成雞等食品安全案件的曝光,畜牧食品安全多次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獲得安全的食品已經是群眾迫切的訴求。獸藥不僅是醫(yī)治動物疾病的必需藥物,同時也是直接關系到人們食用動物產品安全和動物產品出口的特殊產品,養(yǎng)殖行業(yè)中規(guī)范使用抗生素等是保障肉食品安全的重要一步。
陳瑞愛認為,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管理條例》從1998年出臺,最近的一次修改是2004年,已經遠遠不能適應現在的獸藥行業(yè)。再加上我國獸藥行業(yè)管理和監(jiān)督機制還不夠健全,職責也不是非常明確和清晰,比如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管理,一直執(zhí)行不到位,獸藥管理急需上升到國家法律層面。“制定獸藥法有利于加強監(jiān)督管理,明確責任,能夠有效震懾造假和售假行為。”
資料顯示,早在2007年,汪惠芳等30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制定獸藥管理法的議案。但當時國務院國務院法制辦和農業(yè)部認為,2004年修訂后的獸藥管理條例在獸藥的研制、生產、經營、進出口、使用以及監(jiān)督管理方面進行了完善和強化,進一步增強了可操作性,加強了法律責任,議案提出的問題主要是獸藥管理條例執(zhí)行的問題。建議先對獸藥管理條例的實施情況進行必要的評估總結,在此基礎上再決定何時制定獸藥法為宜。
近年來,隨著毒奶粉、速成雞等食品安全案件的曝光,畜牧食品安全多次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獲得安全的食品已經是群眾迫切的訴求。獸藥不僅是醫(yī)治動物疾病的必需藥物,同時也是直接關系到人們食用動物產品安全和動物產品出口的特殊產品,養(yǎng)殖行業(yè)中規(guī)范使用抗生素等是保障肉食品安全的重要一步。
陳瑞愛認為,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獸藥管理條例》從1998年出臺,最近的一次修改是2004年,已經遠遠不能適應現在的獸藥行業(yè)。再加上我國獸藥行業(yè)管理和監(jiān)督機制還不夠健全,職責也不是非常明確和清晰,比如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管理,一直執(zhí)行不到位,獸藥管理急需上升到國家法律層面。“制定獸藥法有利于加強監(jiān)督管理,明確責任,能夠有效震懾造假和售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