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凌晨3時,大理市洱海管理局執(zhí)法大隊和市公安局洱海派出所在海東鎮(zhèn)下和灣洱海水域查獲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當場查獲嫌疑人11人,收繳一批用于非法捕撈水產品的作案工具:鐵質人力船一艘、池沼公魚8千克、柴油機一臺、壓箱一臺、繩子2根、4.5米高的岸灘密眼小拉網一張,木制手劃槳5支。
查獲該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后,大理市公安局立即安排由洱海派出所和沿洱海周邊灣橋、喜洲、上關、雙廊、挖色、鳳儀等6個派出所環(huán)保中隊組成專案組對該案開展調查。經查,嫌疑人采用拖拉機頭和壓箱,使用電力拉網,網長達198米,覆蓋面積較大,且作案地點隱蔽,公安機關和洱海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在巡邏中很難發(fā)現(xiàn)。目前,該案中嫌疑人楊某某等5人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趙某某等6人被依法取保候審。
根據(jù)辦案民警介紹,電捕魚、毒魚、炸魚、地籠捕魚以及極密眼小拉網方式捕撈具有極大危害性,對水生動物、植物、微生物,有毀滅性的傷害,破壞了整個生態(tài)的循環(huán),上述行為屬于公安部門嚴厲打擊的違法捕撈行為。
自2015年以來,大理市公安局致力于洱海生態(tài)流域建設和洱海保護,嚴厲打擊破壞洱海流域生態(tài)文明違法犯罪行為,查獲了多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但是極少數(shù)人仍然心存僥幸,以身試法,最終他們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沉重代價。